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专项行动工作
阶段性总结
——东宁市教育局
根据《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转发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通知》《黑龙江省关于在各级各类学校开展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牡丹江市关于在各级各类学校开展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精神,东宁市教育局积极行动,逐条对标,贯彻落实专项行动的各项工作要求,现将阶段性总结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统筹规划
成立东宁市在各级各类学校开展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李冰同志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部门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任务。统筹安排全市各级各类学校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专项行动,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引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自觉对标对表党的教育方针,深入学习领会党的教育方针科学内涵、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准确把握教育工作的政治属性、宗旨方向和目标任务,把牢政治方向,端正办学理念,理清制度规范,校正误区偏差,不断提升办学治校、教书育人的质量和水平。
二、认真落实,自查自纠
(一)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
组织全市党员教师认真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教育的重要论述,提高全体教师的政治意识。利用政治学习时间对党的教育方针进行解读,深入阐释党的教育方针的内涵和要求,领会其精神实质。通过学习教育,全体教职工对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和为谁培养人这一教育的根本问题有了全面深刻的理解,推动党的教育方针成为师生员工耳熟能详、自觉运用的日常规范。
(二)对照教育方针推进学校制度建设
对照党的教育方针的科学内涵、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全面检查清理各级各类学校的各项制度,校正误区偏差,准确把握教育工作的政治性、时代特征和宗旨方向,把牢政治方向,端正办学理念。对校园内的各类标语标识、条幅口号也进行了全面的排查,做到用正确的理论导向引领师生。
(三)对照教育方针推动思想道德建设
一是通过自查,学校开齐开全体育、美育、劳动教育等课程,配齐了专任教师。能扎实推进“五项管理”工作,严格按照省、市教育部门下发的五项管理工作要求部署落实,通过微信公众号、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让全体学生和家长了解五项管理的具体内容。二是组织教师对校园内所有读物进行彻底清查,没有发现文件列出的“十二种情形”不宜读物。三是把立德树人内化到学科教学的各方面、各环节,做到以树人为核心,以立德为根本。深刻挖掘教材和学科知识中的德育内容,时刻注重学生的精神培育,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引导青年“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更好地“构筑中国精神、中国价值和中国力量”。四是各校按照“循序渐进、科学有序、协调兼顾、突出实效”的方向,着力构建具有学校特色的“课程建设一体化、育人载体一体化、资源共享一体化、线上线下一体化、统筹指导一体化”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一体化体系,不断增强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的时代性、科学性和实效性,努力形成全员、全程、全方位的“大思政”育人格局。通过开学第一课、主题升旗、班会队会、道德法治课、板报等方式,在校园内营造了良好的思想文化氛围。依托校园文化节、社团活动,全面培养学生的素质。
(四)对照教育方针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一是组织教师深入学习了《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相关规定。二是听取、观看一些师德表现正反面的案例是全体教师进一步明确认识到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通过学习,进一步了解掌握师德规定,提升政治意识,坚决按照要求去做。三是全市教师签订了《承诺书》,作出郑重承诺。各校对重点人员进行了摸底排查,同时要求教职工进行自查自纠,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高质量的推进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的落实,党的建设各项工作进一步加强,为推动东宁教育事业改革发展提供强大动力。并结合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等方面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把思想导向和政策导向结合起来,加强校风、学风、教风建设,积极营造向上的思想氛围和舆论环境,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不忘初心,砥砺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