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内、省内频出本土病例,为迅速阻断疫情传播,扎实做好我市疫情防控工作,共同守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请广大市民坚持非必要不离开东宁,确需离开的提前向所在社区和单位进行双报备。近14天抵(返)东宁人员要及时向社区进行报备,离、抵(返)东宁人员均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如无检测报告,需进行落地核酸检测。
二、11月26日以来有哈尔滨市旅居史的人员,与国内、省内等疫发地公布的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人员要主动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村屯)和单位报备,并配合采取疫情排查、核酸检测、隔离医学观察等疫情防控措施。
三、商场超市、宾馆饭店、农贸市场、企事业单位等公共场所,要严格执行“扫双码(行程码+健康码)、测温、戴口罩”,加强内部管理并规范落实清洁消毒、通风换气和个人防护等各项防控措施。各类商超不得经营无“黑龙江冷链”追溯码的进口冷链食品。
四、坚持“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做到“不聚餐、不聚会、不聚集”。
五、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大对宗教场所、棋牌室、影剧院、歌舞娱乐场所、洗浴、足疗店、按摩院、游戏厅、网吧、室内台球室、室内健身场所、室内儿童游乐项目、位于地下室或半地下室的小旅店、各类线下教育培训机构等空间相对密闭经营场所的管理、检查,对不规范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的立即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予以关停。
六、养老服务机构、精神卫生机构、公安监所实行封闭管理,停止探视活动。
七、非必要不举办大型会议、活动、论坛、培训等聚集性活动,能够线上举办的尽量采取线上方式,按照“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凡14天内有过涉疫地区旅居史、暴露史的人员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
八、各类药店和医疗机构要切实发挥好“哨点”作用。医疗机构一旦发现可疑症状患者要第一时间向疾控部门报告。零售药店要严格执行购买退热、抗生素、抗病毒、咳嗽感冒类药品实名登记制度和购药原因及现实情况核查制度,并落实好闭环管理措施。
九、增强个人防护意识,主动参与“全民戴口罩”行动,养成勤洗手、少出门、常通风等卫生健康习惯。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请勿自行服药,需佩戴口罩尽快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排查和就诊,就诊过程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主动告知旅居史、接触史。对违反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规定,不主动报备,拒不配合流行病学调查,以及从事聚众滋事、囤积居奇、制假售假、造谣传谣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有关部门将依法依规从严惩处。
十、接种新冠疫苗是建立全民免疫屏障、阻断疫情传播最快速和最有效的手段。符合接种条件尚未完成全程接种的人群,按接种要求尽快完成全程接种,完成全程接种满六个月的要及时接种加强针。
目前,国内部分地区零星散发疫情的接连发生,再次提示我们疫情防控措施时刻不能放松。广大市民要切实提高自我防范意识,自觉坚持良好卫生习惯。让我们共同携手、团结一心,为赢得我市抗疫全面胜利而共同努力!
东宁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应急防控指挥部
2021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