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东宁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年12月23日 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11223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1223——123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53--3668060(行政审批大厅)

    通讯地址:东宁市人民办事服务中心

    邮 编:157299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黑龙江昊然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东宁市绥阳镇细鳞河村

黑龙江昊然新能源有限公司

黑龙江悉尧环境评价有限公司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为10000m2,总建筑面积为2480m2,新建一台120万kcal生物质链条热风炉,用于生物质压块烘干工段供热。

 

内容

要素

排放口(编号、名称)/污染源

污染物项目

环境保护措施

执行标准

大气环境

120kcal链条热风炉烟囱P1

烟尘

SO2

NOX

林格曼黑度

布袋除尘器+15m烟囱P1

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的表2和表4中的二级标准

烘干、压块工段排气筒P2

颗粒物PM10

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P2

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

无组织粉尘TSP

采取生产时封闭车间、厂区内定期洒水降尘等

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地表水环境

生活污水

CODBOD5SS、氨氮

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不外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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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环境

生产设备

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底座安装减震垫、车间内加装隔声材料、设备合理布局等措施

北侧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4类标准的要求;其余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2类标准的要求

固体废物

①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市政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②废包装袋:集中收集,外售给废品回收单位。

③烘干、压块工段布袋除尘器收尘:集中收集,回用于生产。

④热风炉布袋除尘器收尘、热风炉炉渣:暂存于热风炉房内封闭式灰渣储存间,定期外售综合利用,用于制作有机肥。

⑤废布袋:由厂家更换并回收。

土壤及地下水

污染防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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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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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风险

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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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

管理要求

工作区内需指定专门的人员,在本项目实施时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保证项目运营时三废均能得到有效处理后达标排放。在日常生产中,应加强环保管理,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并加强职工对污染要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认识。另外,应加强对设备运行状况的检查,特别是环保设施要做到定期检查,制定检查方案与实施计划,严防出故障,对三废处理装置要定期检修,以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按照相关要求,对排污口进行规范化管理,在正确的排放点位设置标识,以便进行自行验收和规范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