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工会办事公开制度

日期:2012-09-15  发布人:  作者:  来源: 浏览量:4424
     
 

   
一、办事公开的原则
1、坚持走群众路线,重点公开同干部群众利益直接相关的事项,做到方便群众,利于监督。
2、坚持实事求是,区别不同范围,采取多种方式,公开适当内容。
3、遵守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到有利于社会的稳定,有利于工作的稳妥开展。
二、办事公开的主要内容
办事公开是指区总工会凡办理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在不涉及党和国家机密的情况下,依据有关规定向社会或有关部门公布。其主要内容有:
1、工会经费的收缴、管理使用办法、程序和结果公开;
2、工会组建办法、程序和结果公开;
3、干部干事考核的办法、程序和结果;
三、办事公开的程序
1、提出公开的内容、范围和形式;
2、报分管领导审批,重大事项经周会讨论决定;
3、具体组织实施。
四、办事公开的主要形式
1、制定下发文件;
2、召开会议通报情况;
3、发布公告;
4、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介公开宣传报道;
5、开展咨询服务活动;
6、实行持牌办公,并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
五、纪律与监督
1、已经批准公开的内容,必须按规定的范围、程序采取相应的形式进行公开;对未经批准公开的内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泄露;
2、对办事公开情况进行跟踪监督;
3、对违反本制度的,要限制纠政;造成不良后果的,要给当事者批评教育和纪律处分。
 

(责任编辑:总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