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当前疫情严峻形势,为坚决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切实做好全市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筑牢“外防输入”防线,根据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关管控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22年4月1日零时起,凡域外抵返我市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执行赋黄码、3天居家健康监测、“3天2核酸”检测政策。即:抵达交通卡口后进行一次落地检测,居家健康监测后第3天需到指定地点进行核酸检测,在核酸检测结果未出前,不得随意流动、外出和聚集。中高风险地区、带“*”号抵返人员按我省防指政策进行管控。
二、自2022年4月1日零时起,凡进入我市辖区的货运车辆,须提前向行业主管部门进行报备,抵达交通卡口后即进行一次落地检测,各行管部门要抽调专人在交通卡口处对进出货运车辆实行“封条管理”,收发货物的企业和个人要落实防疫主体责任,对货运车辆做好监管,确保司机全程不下车。
三、货运车辆须即卸(装)即返,当日驶离;当日不返程货运车辆须向行管部门进行报备,对货运司机实行闭环管理,统一到东宁金沙湾宾馆(绥阳镇为宏福宾馆)落实3天集中隔离,费用自理,集中隔离第3天须进行“双采双检”检测。
四、按照“谁的货物谁负责,谁作业谁组织消毒”原则,对抵返我市货运车辆及货物外包装进行预防性消毒,装卸人员须规范防护作业。
五、域外抵返我市人员核酸检测点设置:城区设在体育场,检测时间为每日7:30—11:00;各镇设在各镇卫生院,检测时间为每日7:00—17:00。上述核酸采集点针对域外抵返我市人员设置独立采样台,设有标识,请广大市民注意识别。
六、对隐瞒行程、违反防控纪律要求的人员,将依法依规予以追责。
七、主要行管部门报备联络人:
市疫情防控指挥部 0453-3636701
市商务和口岸局 吴 彤 18714428158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徐革荣 15765107222
市农业农村局 具香子 13845386218
市交通运输局 宋 坤 13154530666
市工业信息科技局 魏宇航 15945759809
市应急管理局(煤炭局) 王 岩 15945746678
市水务局 李基民 18904848068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许 磊 15945338671
东宁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