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宁市人民政府关于东宁市历史遗留矿山核查认定成果的公告

日期:2022-04-25  发布人:  作者:  来源: 浏览量:2590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掌握历史遗留矿山基本情况,科学谋划和实施“十四五”时期矿山生态修复工作,按照自然资源部下发的《关于开展全国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1]1283号)和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印发的《黑龙江省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方案》(黑自然资办发[2021]22号)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对自然资源部下发的疑似历史遗留矿山的451个图斑进行核查,经核查认定包括:图斑编号2300000320751004,矿山位置东宁市煤矿村、图斑编号2300000320752001,矿山位置东宁县矿山村等161个图斑(附东宁市历史遗留矿山核查“二下”认定图斑台账)为历史遗留矿山。

按照《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和《黑龙江省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方案》要求,现对“二下”核查认定成果情况予以公告,请全市社会各界人士监督。

监督电话:

东宁市自然资源局:0453-3622776

东宁市历史遗留矿山“二下”最终结果(161个图斑给政府公告).xlsx

东宁市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