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宁市2022年乡村振兴资金拨付情况公示

日期:2022-05-09  发布人:  作者:  来源: 浏览量:1689
      一、我市财政局2022年5月16日收到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黑财指(农)【2022】145号,资金额度145万元,主要用于道河镇道河镇西村光伏产业项目。
      二、2022年5月16日收到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黑财指(农)【2022】146号,资金额度15万元,主要用于三岔口镇光伏产业项目。
      财政专项乡村振兴资金,依照黑龙江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黑财规审【2021】13号)文件进行管理和监督。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的通知(黑财指(农)〔2022〕145 号)(1).pdf
附件-省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牡丹江(1).xls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预算的通知(黑财指(农)〔2022〕146 号).pdf
附件-省级-少数民族发展任务-牡丹江.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