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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分类:市政府办行政规范性文件
  •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
  • 发文日期:2022-10-09
  • 名称:东政办规〔2022〕1号--东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东宁市“十四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 (2021年—2025年)的通知
  • 文号:东政办规〔202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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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政办规〔2022〕1号--东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东宁市“十四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 (2021年—2025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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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东宁市“十四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

2021年—2025)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东宁市“十四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2021年—2025年)》经市政府第3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831       

东宁市“十四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

 

20212025年)

 

 

 

为推进“十四五”时期我市消防事业进一步发展,准确把握新时代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全面提高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能力,为我市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黑龙江省消防条例》《黑龙江省“十四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黑政办规〔202134号)《牡丹江市“十四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20212025)》(牡政办规20222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结合市委、市政府战略部署,立足东宁市消防工作实际,编制本规划。

规划期限为20212025年。

第一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着力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重大风险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推进符合中央要求、体现时代特征、切合东宁实际、顺应群众期待的消防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推动东宁市实现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有力消防安全保障。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提供坚强政治保障。坚持党对消防工作和消防救援队伍的绝对领导,在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的坚强领导下,把我国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制度优势转化为推动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发展优势。

——坚持统筹兼顾,大力夯实消防基础。科学开展消防安全风险、应急救援能力评估,合理配置公共消防设施,积极推进消防站、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灭火救援装备、专职消防员配备等消防基础建设,提升抵御各类灾害事故整体水平。

——坚持问题导向,构建消防治理体系。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入开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重点场所治理、突出风险整治、乡村火灾防控、重点行业管理五项“攻坚治理”,制定切实可行措施,紧紧围绕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城乡接合部安全隐患突出、中心城区安全风险系数高、公民消防安全素质低、消防应急救援能力有限等难题,真正解决制约城市消防安全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

——坚持服务民生,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规范消防监督执法服务,着力提升消防技术服务水平,为全面建设现代化东宁营造安全稳定的消防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坚持统筹兼顾,均衡发展。立足城市公共消防基础设施的实际情况,逐步缩小城区、近郊、远郊、农村的差距,建设符合标准、功能配套的消防基础设施,切实提高全市整体抵抗灾害事故的综合能力,从而满足“全灾种、大应急”的总体要求。

——坚持科学布局,快补旧账。充分考虑在商业繁华区域、人员密集区域以及公共消防设施空白点和薄弱区域,科学合理配置公共消防设施,紧缺急建、急需急建,采取“标准消防站辐射、小型消防站替代”的思路,尽快填补消防站空白点。

——坚持同步规划,不欠新帐。紧密结合城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谋划消防事业发展,积极推进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等消防基础建设与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使用。

第三节  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消防工作的决策部署,立足消防救援事业发展的现实需要和长远目标,建立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为核心的新型消防管理体制,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众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构建覆盖城乡、多种形式的灭火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全社会消防安全环境显著改善,城乡整体防范抗御火灾的能力明显提升,杜绝或减少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实现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一)改善社会消防安全环境。建立完善符合市场经济规律和我市实际的各项消防制度。政府、部门、单位、团体、企事业单位、公民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到位,突发公共事件、消防应急救援体系建立并发挥作用;行业主管部门和执法监管部门依法开展消防工作;单位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规范有序,自动消防设施完好率、消防设施合格率稳步上升,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建立行之有效的重大火灾隐患预防和整改机制,重大火灾隐患得到及时整改,城乡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建立健全责任明确、标准配套、管理规范、投入高效的消防队伍业务经费保障机制。

(二)完善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根据城市国土空间规划及时编制《东宁市城市消防专项规划》,推动市、全国重点镇、其他乡镇修编消防专项规划(专篇),实施消防专项规划修编和落实情况年度专项检查。根据城乡消防规划要求,推进消防救援站建设,优化消防站布局。立足消防救援队伍实战化需求,加强消防救援装备建设、消防通信建设和物资储备。加大市政消火栓、消防水鹤、消防取水码头、社会单位消防水池取水口建设力度,提升公共消防供水能力,持续推进消防通道综合治理,打通“堵点”,确保“生命通道”畅通。

(三)应急救援水平满足发展需求。推进应急救援综合能力转型升级。立足主力军、国家队职能定位,实现综合救援、专业救援、社会救援力量有机融合、布局合理。对标“全灾种、大应急”任务需求,健全应急响应、指挥协调、专业救援、机动作战、综合保障等工作机制,强化专业训练演练,落实技能培训考核,提升应急救援力量作战效能,建设一支“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作风过硬、本领高强”的专业化救援队伍。

(四)不断提升消防科技研发水平。加强与科研单位、高等院校的交流合作,在防灭火关键技术、消防装备、基础理论研究方面取得突破性成果。推广科技成果应用,提高运用先进科学技术的能力。运用科技手段降低火灾风险,提高技防水平,实现科技强消。加强科技手段运用,降低火灾风险,消防信息化水平显著提高。提高灾害的监督管理和信息的收集、处理、传输、共享能力,为队伍的快速反应、协同作战、指挥决策提供强有力的信息支撑,着力提高火场态势的感知能力和快速反应能力。

(五) 提高社会消防安全素质。树立消防宣传新理念,坚持以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工作为中心,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及时反映消防中心工作的新措施、新动向,推动消防宣传工作的深入开展。提升消防宣传文化内涵,结合实际,深度挖掘消防文化潜在价值,增强消防文化理念与不同教育程度、年龄层次、地域特点人群契合度,确保消防宣传力度持久弥坚。牢固消防宣传阵地的社会基础和群众基础,深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加大消防法规及消防安全知识的普及力度,层层推进,形成良好的消防宣传教育格局。   

通过5年的努力,显著提升城市公共消防基础设施配置水平,使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匹配、相适应,城市抗御火灾的综合能力显著提升,在全市初步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设施先进的城市公共消防基础设施保障体系和消防应急救援体系,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感、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第二章 主要任务

第一节  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体系

(一)完善消防制度体系。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和组织体系,加强应急救援队伍、救援物资保障、救援能力建设,构建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应急管理体制。深化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和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乡镇(社区)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纳入“社会治理一张网”和基层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部署开展季节性、常态化火灾防控工作。

(二)落实政府消防安全责任制。健全落实政府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消防工作制度及党委和政府警示约谈、督导考核机制。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全面落实《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公共安全工作的意见》(黑发〔202123号)、《黑龙江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黑政办规〔20209号)《黑龙江省“十四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黑政办规〔202134号)将消防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市发展规划和政府工作计划,将火灾防控、公共消防设施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农村社区消防建设、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等纳入政府近期工作目标,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完善消防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形成“部门联合,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定期协调解决消防工作的重大问题,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针对消防安全突出问题,每年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重大节假日期间以及火灾多发季节,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对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实施挂牌督办。

(三)发挥部门消防工作职能作用。落实政府部门消防安全监管责任。建立消防安全信息共享机制,各部门建立信息互通机制,确保消防安全监管信息及时沟通、共享共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根据行业、系统业务工作特点,制定行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督促行业、系统相关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综合运用行业督办、联合惩戒、媒体曝光等手段,分级治理疑难、重大等火灾隐患。加强执勤备战和实战演练,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重特大火灾事故,最大限度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

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定期通报行业系统火灾情况和突出问题。发挥消防安全委员会职能作用,督促协调、监督检查有关行业管理部门和下级政府消防工作开展情况。

(四)压实社会单位主体责任。深入推进“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等自我管理制度,严格开展消防安全自检自查,及时整改消除火灾隐患。不断提高社会单位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提高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提高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提高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开展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活动,推动社会单位责任落实做到组织制度规范化、设施器材标识化、重点部位警示化、培训演练经常化、检查巡查常态化。通过加大行政监管和执法力度,依法追究火灾事故责任人的法律责任,督促其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社会单位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规章制度,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加强员工消防安全培训,积极消除火灾隐患,提高企业员工“四个能力”。消防部门在做好消防监督检查的同时,要加强对单位的消防安全指导,帮助其提高消防安全管理能力和管理水平。

(五)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充实县域防火力量参考市场主体、常住人口、GDP等指标,在火灾风险较高的镇推动设立事业编制消防安全指导服务机构、引进专门技术人才,由消防救援机构统一管理、使用、考核,协助承担指导乡镇(社区)消防工作、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消防行政执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职责任务。强乡镇防火力量,在乡镇(社区)成立消防工作站(所)。

(六)提升消防工作公众参与度。以宣传为引导,不断提高公民消防安全意识,提高公民参与消防工作热情,大力发展消防志愿者、消防宣教员、消防网格员、志愿消防队员等群众力量,激活基层网格末梢,扩大社会化消防力量,实现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使遵章守法、防范火灾成为全民的自觉行动,不断增强火灾隐患社会化防治水平。

(七)加强农村、社区基层消防组织建设。将消防工作纳入乡村振兴总体规划实施,统筹管理和系统衔接。研究完善乡村消防专项规划,同步推进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强化乡镇、社区消防安全管理体制建设,设立乡镇社区消防安全委员会,明确消防安全管理机构。推动公安派出所做好日常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宣传工作。发挥行政村基本治理单元作用,结合平安乡村建设和农村社会治安工作将社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纳入城乡“社会治理一张网”以及网格管理一体化信息系统和综合指挥平台,并作为各级政府日常政务督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考评内容。

 

第二节  完善火灾防控体系

(一)开展城乡消防安全风险评估。加强火灾事故链研究,建立火灾隐患感知与监测预警网络,深度挖掘分析火灾数据、警情数据,结合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消防队站、消防装备建设情况以及各类场所、区域、领域消防安全状况,全面应用大数据、物联网等信息技术,综合评估发展建设和火灾风险情况,强化事故监测和风险早期识别。研究制定区域(场所)消防安全风险评估标准,建立火灾风险分析评估模型,构建分级分类管控体系。建立火灾风险信息预警发布机制,建设快速、精准、高效、共享的市、县一体化火灾预测预警平台,强化对特定区域、特定人群的精准发布能力。

(二)组织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治理,常态化排查整治和专项行动同向发力,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基础,全面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集中整治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老旧小区、大型商业综合体、石油化工企业、地下空间、以及新材料、新能源、新业态等场所领域的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结合各时段、节点火灾规律形势,确定火灾防控重点,开展针对性火灾隐患整治。完善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行业集中约谈、社会曝光警示机制。落实火灾隐患举报奖励制度。持续开展消防产品专项治理,严厉打击不合格消防产品,规范市场秩序。

(三)完善消防监管机制。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合理确定年度计划和月度抽查任务并向社会公布。强化重点监管,统筹抓好专项行动、重大安保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进一步做好森工、农垦移交后消防监督执法工作。加强消防安全诚信体系建设,落实消防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信用信息“双公示”制度,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全面应用“互联网+监管”平台实行网上监管。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强化火灾事故倒查追责,依纪依法追究各方责任。完善火灾事故调查评估制度。落实政府部门消防工作检查考评责任。各级政府将消防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重要内容,加大考核奖惩与问责力度,表彰和奖励先进,严查失职、渎职人员;将消防工作任务纳入政务督查内容,定期对下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消防安全职责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推动政府有关行业、系统主管部门每年对本行业系统消防工作进行考评。

(四)大力加强“智慧消防”建设。“智慧消防”纳入“智慧城市”建设,按照“统分结合”原则,统筹规划、科学设计“智慧消防”总体架构,强化顶层设计和过程管控,统一关键数据和接口标准,依据经济发展水平,分地区、分层次有序推进全市“智慧消防”建设。分级分地区明确“智慧消防”建设阶段目标,指导各地依托现有的智慧城市、公安警务信息等平台,制定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全面推广城市物联网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建设、“智慧”社会消防安全管理系统建设、高层住宅智能消防预警系统建设。深化先进技术在消防领域创新应用,推进“智慧感知、智慧防控、智慧指挥、智慧管理、智慧保障”工程建设。

(五)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作用。消防部门引导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加强行业自律、规范从业行为、依法诚信经营、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和从业行为的监督抽查,依法惩处不具备从业条件、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并记入信用记录,将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纳入消防安全信用体系,提升消防技术服务质量。

发挥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机构“孵化作用”,加强指导和监管。培育壮大注册消防工程师、消防设施操作员队伍,逐步推动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等高风险场所聘用注册消防工程师。健全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制度,拓展投保范围,发挥保险机构参与火灾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作用,利用市场机制调节火灾风险。

(六)优化消防执法服务。进一步简化消防审批环节,畅通消防服务渠道,创新便民利企举措。梳理消防监督管理权责清单和流程指南,面向社会公示。落实消防执法改革举措,加强消防事中事后监管。严格法律法规执行,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法制审核制度,执行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规范执法自由裁量行为。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执法监督,明确接受社会监督的方式途径,严肃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推动消防监督执法服务转型升级,提高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结合市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落实消防政务服务满意度评价制度,实时监控消防工作状况和服务质量,改进工作作风,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质量。

(七)完善消防监督(现场勘查)、防火宣传车辆配备。根据实际需要购置监督执法(现场勘查)专用车、防火宣传专用车,用于监督执法、火灾现场勘查、防火宣传使用。

第三节  夯实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

(一)编修实施城乡消防规划。及时编制城乡消防规划,将消防用地在国土空间规划中合理布局,同时将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装备、消防通信、消防训练基地等纳入国土空间规划,消防水鹤、市政消火栓、天然水源取水码头等公共消防设施布点明确。2022年,市本级、各镇全部完成当地国土空间规划中消防规划内容编修工作。结合城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同步推进城市消防专项规划编制工作。2022,编制完成城市消防专项规划。

(二)打通消防“生命通道”结合城市基础设施改造、新型城镇化建设、老旧小区改造等,大力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组织公共建筑及新建住宅小区的管理使用单位,对消防车通道逐一划线、标名、立牌,实行标识化管理,加强城市公共停车场、停车设施规划建设,依法做好涉及消防车通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等规划许可、设计审核、验收工作。推动完善法规制度,落实公安、交通运输、住建、城市综合执法、消防救援等部门监管责任,建立健全打通消防“生命通道”联合管理和综合执法协作机制。联合公安部门探索建立占用消防车通道“随手拍”举报投诉模式,形成打通“生命通道”群策群力、全民参与的良好格局。将打通消防“生命通道”作为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的重要内容,推动纳入文明城市、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平安建设等各类考核评价体系,压实各方责任。  

(三)加强消防水源建设与城镇建设发展同步规划建设市政消火栓,加强天然水源取水设施建设,逐步形成以市政地上式消火栓为主、消防水鹤为辅、社会单位消防水池取水口和天然消防水源为补充的消防水源供给体系,全面提高城乡消防供水能力。结合城市发展和市政供水管线、道路改扩建项目同步规划建设,规划2021年至2025年,每年新建市政消火栓不少于7处,新建消防水池取水口2个。

(四)加强消防救援装备建设

1.加强消防救援装备及车辆建设。结合东宁市实际,立足灭大火、救大灾作战需求,坚持信息主导、统筹兼顾,在大火控制、持续进攻、战勤保障等方面,强化顶层设计,有重点、分层次地完善和优化装备体系建设,实现单兵配套、系统配套、保障配套。优化消防装备结构,加强举高、专勤等特种消防车辆和器材配备。进一步明确消防员单兵装备配备标准,配齐消防员基本和特种防护装备以及抢险救援器材,加快装备器材更新换代,提升防护等级和实战效能,“十四五”期间陆续购配各类消防5辆(更新报废车辆5辆),配备灭火器材、个人防护装备、抢险救援装备、特种器材装备、专业队装备共计约600件(套)。

2.推动灭火救援装备提档升级。一是配齐消防救援站基础装备。深入开展装备建设评估论证,及时制(修)订装备建设规划和配备标准。配齐并更新消防救援站灭火和应急救援专业作战单元和编队装备,推进装备统型建设和备份,优化消防车辆安全、机动性能和多功能用途,实现个人防护装备升级换代和定人使用制度。加大消防车辆、工程设备操纵装置、仿真模拟训练系统和训练专用装备运用,提升人装有机结合训练成效。二是加强灭火攻坚装备配备。针对高层建筑、地下工程、大型综合体、石油化工等特殊场所火灾扑救需要,加强灭火攻坚装备配备。重点配备大跨度举高、高空破拆、高层供水、远程供水、高风压排烟等特种消防车辆和内攻搜救、便携破拆、消防机器人、远距侦检等攻坚装备,全面提升装备实战化配备水平。三是加强各类灾害事故专业装备配备。针对地震、泥石流、洪涝、冰雪等自然灾害救援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等任务,加强复杂恶劣环境和极限条件下的应急救援专业装备配备。重点配备搜寻救护、挖掘清障、应急排涝、坝体消融、铲冰除雪、远程投送、洗消防疫等专业装备,加快形成适应全灾种、全地形、全天候条件下的遂行救援装备系列。

第四节 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力量建设

(一)完善应急救援指挥调度体系。以市级消防指挥中心为载体,充分运用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5G等网络与信息技术,依托智慧城市与政务信息共享数据,依托支队消防智慧大脑,对本级接处警和实战指挥系统进行智能化升级,达到海量采集、智能研判、精准应用、迭代进化的智慧能力。建设贯穿到底的消防救援公专网融合通信平台,链接应急指挥系统,打通前后方通信指挥最后一公里。完善平战一体化的作战指挥模式,规范全勤指挥部战备值班、分级响应、遂行作战的运行机制,规范各类灾害力量编成,建立初、中、高级指挥员能力分级考评制度,完善专业化指挥措施和保障办法,建强专业化指挥队伍。加强与应急、气象、地震、自然资源、水利、生态环境等部门和专业机构、监测网点的信息共享和会商研判机制,实现常态化互联互通。统筹协调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民间救援队等社会救援力量,实现平时联勤联训、交流磨合,战时充实力量、协同作战。

(二)构建专业力量队伍。适应“全灾种、大应急”任务需要,依托各地消防救援队伍,分层级、分区域、分灾种建设

各类专业队伍。配齐配强专业装备和救援物资,开展专项训练,承担覆盖全区域、多灾种的应急救援任务。根据洪涝灾害特点及水系分布情况,组1个大队级抗洪救援分队。同时,针对高层建筑、核生化、地下建筑、大跨度建筑、危化品、森林火灾和地质灾害、水域冰上、山岳遇险等救援需要,选建本地应急救援专业分队。

(三)改革执勤训练方式。安全训练和科学训练有机结合,建立健全科学考核机制。从上到下进一步建立完善安全管理评估机制,合理论证、评估各种训练科目的难度、安全风险系数等,并制定行之有效的安全操作规程。科学选拔、训练,分批次、分岗位集中轮训。依托消防大队与高等院校共同探寻消防队伍开展体能训练的科学方法,针对高层建筑火灾、地震、洪涝和化学灾害事故等进行多科目体能训练,大力强化攻坚人员的耐力、爆发力、承受力、抗疲劳和敏捷性。以特殊环境下救人演练为目标,突出加强“三类人员”(指挥员、战斗员、保障员)专业技能合成训练,实现“能攻善守、专业精干、配合默契”的目标。通过开展高空、深水、黑暗、恐怖、噪声、异味、高温、低温等多种特殊环境心理适应性训练,锻造良好心理素质,强化抵御应激性心理创伤的能力。

(四)提升特种灾害救援能力。加强各类救援专业班组能力建设,强化特勤救援班建设,承担特种救援职责。加强特种灾害救援骨干人才培育和救援专家库建设。修订完善地震、洪涝等各类典型灾害预案,建立数字化特种灾害救援预案库,针对辖区典型灾种,组织全流程、全要素拉动演练。组织开展水域、冰上、山岳救援等专业技术培训,强化作战训练、实战演练和新装备应用训练。狠抓基础性训练,创新特种灾害力量常规训练模式。

(五)全面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推动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力量不足的乡镇、农村地区因地制宜的建设多种形式消防力量。原则上全国重点镇,省级重点镇、中心镇,建成区面积超2平方公里或建成区内常住人口超2万人的乡镇,采取政府独立建队或依托企业专职队的形式,按照国家标准建设专职消防队。

常住人口超1000人的行政村或自然村全部建设志愿消防队,在未建设专职消防队且设有消防控制室的重点单位全部建立微型消防站。制定、完善民间救援力量相关政策,建立全面覆盖的灭火救援网络。大力推动政府专职消防员、消防文员招聘工作,出台专职消防队伍管理办法。探索建立从政府专职消防员中择优选拔消防员推荐机制,打通考核晋升渠道,增强专职消防队伍对外吸引力。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统筹指导与指挥,强化联勤联训,建立一体化调派机制,实现平战统一指挥、条块指挥、逐级指挥。

专栏4  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目标

——2021年至2025年,每年招收政府专职消防队员10人、消防文员1人。

2023年底前,全国重点镇“一所一队”全部建成达标。其他乡镇(社区)消防工作所全部挂牌、负责人全部到岗。

乡镇政府专职队建设明细表

序号

名称

类型

建设方式

地址

年度

1

老黑山消防站

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

改建

老黑山镇

20222025

2

道河消防站

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

改建

道河镇

20222025

第五节 加强综合保障体系建设

(一)做足战勤物资储备。按照消防救援支队、消防救援大队、消防救援站逐级建立层级式战勤保障体系。落实《消防救援队伍应急装备物资保障体系建设纲要》。逐年制定战勤保障装备物资储备标准,建立应急装备物资储备库,逐年加强装备物资储备,并配齐运输车辆、搬运机械,加强全地形模块化运送装备配备。

(二)提升应急通信保障能力。配齐配强先进智能、实用可靠、轻型便携的关键通信装备,打造高效畅通、稳定可靠的现场指挥应急通信系统,形成“全天候、全地域、全灾种”的一体化应急通信体系。提高消防站无人机、单兵图传等关键装备配备标准。积极发展志愿消防速报员、“轻骑兵”前突通信小队等机动灵活力量,延伸应急通信“触角”。

(三)实施消防救援人才培养工程。分岗位建立专业人才库,加强专业培训与实践锻炼,鼓励干部参加学历教育,重点抓好高层次骨干人才的培养和优秀年轻人才培养。建立健全可量化、能定责、可追责的工作目标和岗位职责规范,积极探索各类专业人才评价方法。深化应急通信训练演练和岗位轮训,培养一批专业化、高素质人才队伍。加大装备技师的培训力度,提高装备技师的专业素质。在采购进口装备的同时,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调整技术人才力量与先进器材装备之间不协调问题。

(四)完善消防职业荣誉体系。依据《牡丹江市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办法》,将消防救援队伍纳入地方表彰奖励体系,重大节日期间组织走访慰问消防救援队伍和消防救援抚恤优待对象,重大庆典活动邀请消防英模代表参加。强化落实工资待遇、表彰奖励、伤亡抚恤、交通出行、参观游览、看病就医、住房保障、就业创业、家属随调、子女入学等优待政策。

(五)完善多种形式消防队伍保障措施。市、乡镇各级应将当地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工作人员整体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保障标准参加人身意外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专职消防队人员因公受伤、致残、死亡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抚恤;符合烈士条件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被评定为烈士的,其遗属按照《烈士褒扬条例》规定享受有关待遇。

第六节 加强消防科技应用体系建设

(一)加强消防科技研究与创新。根据应急救援任务需要和装备现代化建设需求,提高应急救援专项科研经费保障标准。加强与本地科研院校、科技企业沟通协作,重点围绕无人机灭火系统、高寒地区灭火剂、微型可视自动报警灭火装置、防寒消防装备、无人侦查技术、(战训)VR(沉浸式、桌面式)虚拟培训系统、危险化学品物联查询系统、3D数字化预案搭建平台等方面开展消防救援新装备、新技术研发,积极推动消防科研项目立项和消防科技成果示范性配备。

(二)加强新型消防信息化运用。努力提高信息化在应急救援指挥体系中的应用,强化依托消防队伍的应急救援信息化平台建设,建立统一的政府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依靠政府加强和巩固消防通信系统建设,构建以卫星通信专网为主的消防应急通信网络,形成统一高效、覆盖区域的信息化指挥网络。另一方面,结合数字化预案制定和重大危险源评估系统,加强对以消防为主体的各类应急救援力量器材装备、作战实力数据信息的高效采集,形成与灾害事故危险源信息采集评估的无缝对接,为应急救援工作提供强大的信息、数据和技术支撑。

(三)提高火灾调查装备现代化水平。2022年底前,消防救援大队火灾调查人员要配齐配全个人防护装备。消防救援大队根据实际需求逐年采购全景照相、视频分析、电子数据取证等高新技术装备,充分利用视频分析、电子取证等技术提高火灾调查办案水平。

第七节  加强消防宣传培训体系建设

(一)加强宣传阵地建设。拓宽宣传渠道,由部门单一型转化为社会联动型,发挥政府消防宣传的主导作用。紧紧依靠党委、政府宣传工作主管部门、新闻媒体、各企事业单位、乡镇社区组织,建立齐抓共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消防宣传网络。建设消防全媒体中心,加强微信、微博、抖音等新媒体矩阵建设,全面融入广播、电视、报刊,强化各级主流媒体宣传,特别是要发挥政府消防宣传的主导作用,切实将具体消防宣传教育措施纳入“创建文明社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活动中去。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督促教育、科技、司法、劳动保障、民政、安全监管等部门将消防宣传纳入工作范围。

(二)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结合“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的创建活动,将消防教育内容纳入国民教育,特别是中小学教育序列。消防部门要经常性的开展消防宣传活动,并利用消防网站、报刊、电视媒体宣传、119消防日等,开设消防热线电话,为群众搭建学习了解消防安全知识、举报火灾隐患的平台。加大对基层派出所及片区民警、村民委员会的消防安全培训,按照“全民参与、群防群治”的原则,增强农村防御火灾事故能力。

(三)加强消防文化建设。改进宣传范围,由浅显简单型转化为多元复杂型,创新内容、手段、形式和方法,针对不同场所,不同居住环境,采取不同的宣传教育手段,使消防宣传既有实用性,又有实效性。

 

第三章  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政府定期组织召开消防工作联席会议,研究解决消防工作重大问题,落实“十四五”时期消防各项任务。对规划中确定的重大项目进行分解落实,明确进度、明确要求、明确责任。

(二)统筹规划、协调发展。根据全市“十四五”时期消防事业发展规划的各项目标任务,结合当地实际,正确处理当前和长远、城市和农村的关系,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确定消防事业发展的重点和目标,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切实抓好落实。要进一步明确各有关部门的消防安全职责,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要及时研究规划实施中的困难和问题,积极开展论证、评估,提出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解决,确保规划顺利实施。

(三)加大投入,保障经费。坚持消防救援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结合国家、省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经费管理相关规定,建立完善地方消防经费保障机制,做好消防业务经费保障工作,确保应由地方财政承担的消防救援队伍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及时、足额到位,积极推动消防事业发展。将消防重大保卫、跨区域增援、战勤保障物资储备以及重大抢险救援、维稳处突等业务经费项目支出,按照现行财政管理体制纳入相应渠道予以保障。着眼消防事业发展需求,按照现行财政管理体制对消防队(站)建设、车辆装备建设、训练基地建设、多种形式消防队(站)建设等专项项目予以重点保障,加大对消防水源、消防通道、消防通信等建设经费保障力度,协同推进消防事业全面发展。

(四)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消防安全是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各部门要密切配合,积极支持,特别是市场监管、自然资源、住建、公安、文广旅、教育、消防等相关部门相互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全市消防安全及各项任务的完成。

(五)发动社会,广泛参与。采取多种形式,扩大对群众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覆盖面,特别是要加强对独居老人、残疾人、青少年等弱势群体及消防安全意识及消防知识淡薄的群体教育,使消防宣传工作走进千家万户,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火灾防范能力。

解读《东宁市“十四五”消防 事业发展规划》

来  源:东宁市消防大队  
撰稿人:李  冰
校  对:姜  颜
一  审:周新颖
二  审:吴艳江
三  审:邱  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