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宁市2022年乡村振兴资金拨付情况公示
日期:2021-12-10 发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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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财政局2021年12月3日收到黑龙江省关于提前下达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黑财指(农)【2022】6号,资金额度170万元,主要用于三岔口光伏产业项目。
财政专项乡村振兴资金,依照黑龙江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黑财规审【2021】13号)文件进行管理和监督。
黑财指(农)【2022】6号: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预算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