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传

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毫不松懈抓好食品安全工作,守牢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切实抓好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保证农产品有效供给,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为了让更多人了解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提升相关安全意识,不断营造人人关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东宁市农业农村局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绿色食品办公室、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东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东宁市公安局、东宁市粮食局在天府广场人流密集地段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宣传,现场解答群众疑难问题,发放《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宣传单2000余份,让更多的人了解法律的相关规定,让农产品质量安全深入人心。

 

 

 

来源:农业农村局绿

撰稿:史建军

校对:刘海燕

一审:史建军

二审:陈增祥

三审:吴开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