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东宁生态环境局已完成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020年省督察第33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任务:牡丹江市共有医疗机构1279家,但只有303家在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申报医疗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和处置等情况。
二、整改目标:完成全市医疗机构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申报工作。
三、整改措施:1.迅速开展医疗卫生机构摸排工作,确定医疗卫生机构的数量与名单。对未在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申报的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台账,督促注册填报。2021年底,填报工作完成率力争达到100%。
2.进一步加强对医疗机构固体废物申报工作的技术指导和服务。以边核查边指导为手段,结合相关政策文件、法律法规等,进行指导培训,对于无法自行填报的单位负责人进行帮扶,确保辖区内各医疗卫生机构在完成申报工作的基础上,提高生态环境保护意识。2021年底,对辖区内全部医疗卫生机构完成指导培训。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我市92家医疗机构在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平台已全部完成填报工作。
五、公示时间:2022年11月2日至 2022年11月15日
六、受理部门:东宁市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七、受理电话:0453-3668194
八、受理地址:东宁市三江路东宁生态环境局
如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
形式向东宁市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
为准。
牡丹江市东宁生态环境局
2022年11月2日
来 源:牡丹江市东宁生态环境局
撰稿人:郑丽杰
校 对:张岩
一 审:郑丽杰
二 审:肖国海
三 审:宋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