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公示


 东宁市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已完成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020年省督察第1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任务:各级党委、政府在落实生态文明建设上仍不同程度存在政治站位不高,对上级要求领会不深、不透;担当意识不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没有摆到突出位置;作风不实,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仍需进一步发力。

二、整改目标: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提高领导干部思想认识,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解决对生态环境保护重视不够的问题。

三、整改措施:1.各县(市)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成立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领导小组,全面推进落实督察整改任务,确保全市督察整改任务圆满完成。

2.各级党委、政府将生态环境保护摆上突出位置,通过召开常委会、常务会、专题会等形式,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及时传达学习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会议、文件及省委、省政府领导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深化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性的认识。

3.各级党委、政府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每年要向本级人大报告本地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严格按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统筹治理辖区内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全力推动整改任务落实落靠。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市委、市政府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多次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政府常务会议和专题会议,听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汇报,研究生态环境问题,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

五、公示时间:2022112日至 20221115

六、受理部门:东宁市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七、受理电话:0453-3668194

八、受理地址:东宁市三江路东宁生态环境局

 

如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

形式向东宁市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

为准。

 

东宁市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

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112

  源:牡丹江市东宁生态环境局

撰稿人:侯巍诺

  对:张岩

  审:侯巍诺

  审:肖国海

  审:宋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