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 政策依据:
按照《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修订印发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 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0〕10 号)和《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动物疫病防控财政支持政策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财〔2017〕35 号)等有关文件规定。
l 申请指南:
(一)村级动物防疫员补助经费(23.56万元)
1、补贴对象:村级动物防疫员
2、补贴范围:用于补助地方政府购买强制免疫、上传动物防疫信息、健全免疫档案以及开展动物疫情观察和报告等动物防疫服务。
3、补贴标准:100个行政村每个行政村2180元,绥阳林业局有限公司1万元,9个社区合计拨付0.76万元。
4、申请程序:向市政府呈报了《关于动物防疫补助资金的请示》东畜呈[2022]10号,申请使用下拨使用23.56万元动物防疫员补助经费。
(二)免疫抗体监测效果评价(0.6万元),人员防护补助经费(0.52万元)
(1)经费用途:
1、补贴对象:动物防疫机构
2、补贴范围:
(1)免疫抗体监测效果评价经费,开展日常禽流感、口蹄疫等强制免疫病种风险监测、现场核查疫情风险隐患予以经费补助。
(2)人员防护补助经费,对强制免疫人员安全防护予以部分经费补助,保证防疫人员人身安全和环境生物安全,防范强制免疫人员感染风险,防止病原扩散。
3、补贴标准:下拨给我市的免疫抗体监测效果评价和人员防护补助经费合计1.12万元。
4、申请程序:向市政府呈报了《关于动物防疫补助资金的请示》东畜呈[2022]10号,申请使用其中的1.12万元经费。
(三)强制免疫疫苗经费(24.788万元)
1、补贴对象:动物防疫机构
2、补贴范围: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和牲畜布鲁氏菌病实施强制免疫。
3、补贴标准:共下拨给我市强制免疫疫苗经费24.788万元。
4、申请程序:向市政府呈报了《关于动物防疫补助资金的请示》东畜呈[2022]12号,申请使用24.788万元强制免疫疫苗经费。
咨询电话:0453-3623012;
受理单位:东宁市疫控中心;
办理时限:年底前
l 补贴结果:
省财政厅下达我市今年动物防疫等补助资金49.468万元,主要用于防控重大动物疫病疫苗所需资金和工作补助,预计年末资金全部执行完毕。完成强制免疫工作,应免率均达到100%,抗体合格率81%以上,全年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布病等疫情保持平稳,无资金使用重大违规违纪问题。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全部达成预期指标。
l 监督渠道:
举报电话:0453-3623253
地址:东宁市建国路20号
来源:东宁市畜牧兽医服务总站
撰稿:崔文东
校对:赵琪
一审:刘洋
二审:王洪刚
三审:李旭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