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已完成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020年省督察第六项问题整改。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向市发改委报送了验收销号申请,市发改委开展了验收,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了审核,该项整改任务拟销号,现将整改验收销号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任务:牡丹江市能源消费结构单一,“一煤独大”的格局尚未根本转变,2019年煤炭消费量为736.2万吨标准煤,占一次能源消费量的比重为77.1%,大幅高于全省67.9%的平均水平。
二、整改目标:通过开展企业内部节能和外部煤炭减压替代,解决全市以煤为主的单一结构,实现煤炭消费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逐年下降。
三、整改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整改领导小组,专门负责推进此项工作,落实整改意见。
2.加大清洁能源替代力度,大力发展生物质发电等新能源项目。
3.完成东宁市“十四五”时期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考核目标任务,实行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已成立整改领导小组,专门负责推进此项工作,落实整改意见。制定了《东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2020年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切实做到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工作部署到位。以较真碰硬的决心,紧盯重点问题、重点环节,主动作为、专班推进、对标对表,坚决做好专项巡视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各相关部门指派精干力量,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定期汇总问题整改进展,做到层级间上下联动、部门间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真正做到应改尽改。
2、大力发展生物质等新能源项目。风电方面;已建成华富、瑞信2个风电项目。水电方面;建成东升、罗家店等6处水电站。生物质发电方面;正在积极推进恒昌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预计装机规模30MW,年发电量1.824亿度,积极谋划推进光伏发电项目和天然气管道项目,目前,天然气管道项目正在本市开展项目选址工作。
3、按照要求,开展全市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自查工作。“十三五”期间,东宁市万元GDP综合能耗下降的控制目标为15%,经测算,年平均GDP综合能耗下降率目标为3.2%,2016年万元GDP综合能耗下降3.53%,2017年万元GDP综合能耗下降3.47%,2018年万元GDP综合能耗下降2.72%。2019年万元GDP综合能耗下降2.98%。2020年万元GDP综合能耗下降3.27%。
五、验收情况:一致同意6县(市)完成的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020年省督察第6项任务完成销号。
六、公示时间: 2022 年12 月5 日至 2022年 12 月 16日
七、受理部门: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八、受理电话:0453—6430201
九、受理地址:牡丹江市西安区西三条路517号
以上整改验收销号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东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2月5日
来源:东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撰稿:夏清
校对:姚永杰
一审:姚永杰
二审:李楠
三审:周炎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