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转发<关于加强黑龙江省煤矿灾害治理工作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各煤矿:
现将牡丹江市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关于转发<关于加强黑龙江省煤矿灾害治理工作通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提出以下要求,请各煤矿一并贯彻落实:
一、各煤矿企业要按照要求填报好风险台账,确保风险研判与矿井系统一致、与作业现场一致、与施工队伍一致。要查明本矿各类灾害的参数。对普查不清楚、治理不到位的,坚决不得进行采掘作业。要查明煤层的自然发火期,以便做出具有针对性的防灭火措施。
二、各煤矿企业要成立各类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定期对井下治灾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现场检查,签署验收意见,做到“谁签字、谁负责”,以责任追究倒逼责任落实。
三、要进一步强化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坚决消除重大隐患;落实好重大灾害治理措施,推动煤矿防灾治灾水平提升。
东宁市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
2022年11月17日
来源:东宁市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
撰稿:张 凯
校对:孙风祥
一审:张志强
二审:毕广学
三审:高 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