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宁市公安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领导信息

日期:2022-12-13  发布人:  作者:  来源: 浏览量:4681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以及省、市、市委、市政府、上级公安机关关于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部署全公安工作,检查监督所属派出所贯彻执行情况。

(二)掌握、分析、研究全敌情和社会治安状况,为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提供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提出对策并组织实施。

(三)具体指导和实施对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及刑事案件、经济案件的侦查、预审和移送起诉;指导和实施对危害社会治安的重大骚乱和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的处置。

(四)负责全公安民警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革命化、正规化建设以及公安民警的教育训练。

(五)组织实施对来我的党和国家领导人及重要外宾的安全警卫工作。

(六)负责全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公共场所、特种行业的治安管理工作。

(七)依法监督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企事业单位的保卫组织、农村治保组织和保安服务公司的工作。

(八)负责全边防保卫工作和出入境管理工作,负责全的公安外事活动。

(九)负责对外国人办理口岸签证业务。

(十)负责看守所、拘留所的管理建设工作。

(十一)检查、监督全公安派出所的管理工作和执法活动。

(十二)依法管理全道路交通安全,维护交通秩序和口岸车辆管理工作;负责车辆登记、转籍、过户,驾驶员登记、考试、审验工作。

(十三)负责全公安机关科技项目及社会公共安全产品的管理工作,提供技术信息、装备设施服务;规划和指导全公安机关装备现代化建设。

(十四)负责全消防监督、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

(十)指导全企事业单位经济警察队工作。

(十)负责全公安机关计算机管理应用和全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检查工作。

(十)整治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预防伤害学生的恶性案件发生,确保学校及周边社会治安秩序的稳定。

(十)负责矿区的治安管理和矿区的人口管理;查处发生在矿区的各类案件,打击非法盗采矿山资源和煤矿生产中的违法行为。

十九)负责汇总、分析、研判、处置公安情报信息工作。

(二十)承办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内设机构:

1、政工监督室

政工监督室既是公安局党委主管公安政治工作的办事机构,也是负责指导全局公安队伍建设的行政机构。具体负责全局公安队伍的思想、组织、文化、纪律作风建设以及警衔的日常管理、干部教育训练、公安宣传工作;执行公安机关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标准;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干部管理、考核、调配、劳动工资、福利待遇等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2、办公室

负责综合分析影响国内稳定的情况和社会治安情况;收集、分析、反馈各类案件、事件、事故信息,审核局发重要文件;起草领导讲话,撰写重要会议材料;编发简报、收集动态信息;负责全公安机关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为局党委决策提供依据和意见;研究制定全公安工作政策和规划;负责公安局档案管理、保密工作和局志的撰写工作。

3、警务保障室

负责公安局机关的接待、保卫、卫生、后勤福利和固定资产等行政事务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临时用工人员的管理;负责局机关业务经费、专项经费的管理和对下属单位的财务审计工作;负责公安装备统计、购置,负责公安局机关的后勤保障。

4、法制大队

负责全公安机关的法制工作,制定有关地方性公安规章制度,监督检查全市公安机关对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参与研究对重大、疑难案件的定性和处理;承办全公安机关收容教养审批工作;直接办理全局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和国家赔偿案件;负责公安局案件审核把关和全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执法过错责任认定。负责接待人民群众的上访案件;负责向局属各单位交办、转办信访案件和催办、承办上级交办的信访案件。

5、警务督察大队

检查全公安队伍和人民警察警容风纪、文明执法执勤、履行职责情况;重要的警务部署、措施、活动的组织实施情况;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各项公安行政管理、接处警的执行法律法规情况;使用武器、警械以及警车辆、警用标志的情况及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督察任务;

6、网络安全保卫大队

负责全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工作;依法查处在计算机网络中制作、复制、查阅、传播有害信息和计算机违法犯罪案件;依法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的特定对象和目标实施技术侦察;负责局公安信息网络的建设与管理;保障全公安机关有线、无线通讯网络的正常运行,承担金融等报警网络的维护。

7、户政管理大队

负责管理全户籍和居民身份证、进出我户口审批及全人口统计工作;管理和指导全派出所基础建设和流动人口管理工作。

8政治安全保卫大队

9、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负责诈骗、走私、危害税收征管、侵犯财产、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妨害对企业、公司管理秩序等58种案件的侦办工作。

10、治安管理大队

负责贯彻和实施国家有关治安法规,预防、发现、控制各种犯罪活动、治安事故和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指导和协调突发性治安事件的处理和重大治安案件的查处;负责指导全危险物品、枪支弹药、特种行业、公共场所、专业市场的治安管理工作;负责全公安机关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重点建设工程的安全保卫工作;掌握重点企事业单位敌情、社情及政治动向;负责重点要害部门的安全防范工作;负责企事业单位公安保卫队伍和经济民警队伍的建设和培训工作;负责全自行车、犬类、失物招领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案件。负责指导管理全人口管理工作,具体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进出户口审批及全人口统计工作;管理和指导全派出所基础建设。依法指导、监督学校开展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对校园保安开展安全保卫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收集、掌握、分析、研判涉及校园安全工作的各类信息;组织开展治安防范、法制、交通及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制订校园安全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实施演练;组织开展校园周边治安秩序整治;掌握、管控校园及周边影响校园安全的重点、高危人员;其他涉及校园安全保卫的工作。

11、看守所

负责对监所人犯的看押、安全管理、教育和深挖余罪工作。

12、治安拘留所

负责对行政拘留人员的管理教育,做好收押场所安全防范工作。

13、刑事侦查大队

负责组织、指导、 侦办全刑事案件,负责出租车、涉外案件、黑恶案件的查处工作。

14、交通警察大队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颁布的公安交通管理法规、条例、规章制度,依法对全道路交通安全实行统一管理;负责交通秩序、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勘查和处理;公安交通法规宣传教育和交通设施安装、维修、管理。

15、巡逻特警大队(指挥中心)

负责指挥调动警力,先期处理重大案件、突发事件和重大治安灾害事故;制定各种工作预案,指挥调度各警种联合作战。负责110报警服务台昼夜24小时接警;负责向各战斗部门下达局出警、处警指令;向局领导报告各部门在处警中的请示和信息反馈。负责组织巡逻、制止违法犯罪行为;先期处置治安灾害事故,帮助无援群众;负责处置群众性事件、严重暴力事件;负责报警案件的出警和先期处置。执行地方公安机关依法确定的其他任务。

16、刑事科学技术大队

负责勘查刑事犯罪现场及重大案件的物证鉴定和疑难物证的复核鉴定及交通、治安案件伤害检验鉴定工作。

17、禁毒大队

掌握全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动态,研究预防、打击对策;负责对毒品犯毒案件的侦查工作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安全管理及易制毒化学品管制等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禁毒工作。

18、出入境管理大队

负责全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工作;负责公民因私出国(境)的审批发证工作;负责在内定居的侨民管理工作;负责赴俄旅游的审批工作;负责来华外国人的治安管理工作。

19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大队

负责掌握全市食品药品与环境犯罪动态;研究制定预防和打击食品与环境犯罪活动对策、方案;组织指导侦办涉及食品、药品、环境犯罪的刑事案件等工作

20、情报信息大队

负责全公安情报信息工作的总体规划、组织实施、检查指导、业务培训和考核评估;负责全公安情报信息收集、编辑、报送和信息管理;负责统筹组织公安情报信息综合研判;承担上级公安机关预警指令的接收、处置和核查反馈工作;组织实施局情报信息综合应用平台相关信息数据的分析研判和预警发布工作;负责对重点人员动态管控和重大案(事)件预警处置等相关工作进行督办考核。

21、森林公安局

负责查处辖区内的各类破坏森林案件和野生动植物案件;具有对辖区内各类破坏森林案件和野生动植物案件的刑事侦查权;负责林区治安的综合治理工作。

22、反恐怖大队。

略。

23、光明派出所、道河派出所。

24、口岸派出所

负责东宁口岸和互市贸易区治安保卫工作。

25、煤炭派出所

负责矿区的治安管理和矿区的人口管理;查处发生在矿区的各类案件,打击非法盗采矿山资源和煤矿生产中的违法行为。

26、口岸签证办公室

负责对外国人办理口岸签证业务。

27、口岸车辆管理所

负责口岸车辆交通管理工作

28、车辆管理所

负责车辆登记、转籍、过户,驾驶员登记、考试、审验工作。

领导分工:

 谦:市政府副市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李振武:党委副书记、政委

 爽:党委委员、副局长

李业国:党委委员、副局长

刘允东:党委委员、边境管理大队大队长

陈丙楠:党委委员、驻局纪检组组长

宋吉友:政工监督室主任

金庆华:二级高级警长

冯兴全:三级高级警长

办公地址:东宁市河北新区景明街1号东宁市公安局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法定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453-3623101

负责人:李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