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宁市已完成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13项问题整改。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向牡丹江市农业农村局报送了验收销号申请,牡丹江市农业农村局开展了验收,牡丹江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了审核,该项整改任务拟销号,现将整改验收销号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任务:市农业农村局不掌握全市畜禽养殖粪污污染防治措施实际情况,统计数据不够准确,致使养殖场“四率”不实,监督检查不及时,环境管理不到位。
二、整改目标: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确保全市规模养殖场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统计数据真实准确,达到国家、省评估审核标准。
三、整改措施:
1、严格落实“党政同责”,进一步提高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组织农业农村部门,推进畜禽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和畜禽粪污综合利用,全力抓好整改落实。2021年底,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核准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统计数据,及时更新完善农业农村部养殖场直联直报系统平台数据信息。开展调研监督检查,指导乡(镇)加强对规模以下散养户的监管。核准并掌握辖区内畜禽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和粪污综合利用情况,确保相关数据详实准确。2021年底,落实整改措施并长期坚持。
3、严格执行新建畜牧养殖场“三同时”要求,无环评手续不得开工建设,粪污处理设施不配套不得进行生产,确保“有设施”还要“用设施”,形成对私排乱放“零容忍”高压管控态势。2021年底,完成整改任务并长期坚持。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制定了《东宁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整改方案》,明确了目标和完成时限。全市18个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7.62%,场区较为整洁,粪污处理设施正常运转。
2、经核查,全市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四率”(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环评审批(备案)率、竣工环保验收率)分别为97.62%、100%、100%和100%。并按照上级要求准时、及时更新完善了农业农村部养殖场直联直报系统平台数据信息。
3、与环保执法部门联合对辖区内18个规模场进行了排查,共出动90人次,18车次,暂未发现粪污治理设施闲置、不正常使用、偷排偷放等环境违法行为。
4、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与台账管理的通知》(农办牧〔2021〕46号)文件精神,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更新与填写工作。
五、验收情况:牡丹江市农业农村局会同牡丹江市生态环境局经材料审核、现场验收后,同意东宁市通过2020年省督察第十三项问题整改销号。
六、公示时间:2023年2月27日至2023年3月10日
七、受理部门: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八、受理电话:0453-6430201
九、受理地址:牡丹江市西安区西三条路517号
以上整改验收销号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中共东宁市委
东宁市人民政府
2023年2月27日
来源:东宁市畜牧兽医服务总站
撰稿:夏立勇
校对:刘海燕
一审:夏立勇
二审:殷润生
三审:马永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