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宁市2022年度“黑龙江人才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的通知

日期:2023-03-17  发布人:  作者:  来源:东宁市2022年度“黑龙江人才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浏览量:2213

根据《东宁市2022年度“黑龙江人才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经东宁市2022年度“黑龙江人才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将笔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笔试时间、地点及科目

1、笔试时间:202341 09:00-11:00 

2、笔试地点:东宁市实验小学(东宁镇繁荣街87号)

3、笔试科目: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

二、准考证打印

1、打印时间:2023年3月27日8:00至3月31日17:00

2、打印方式:登录报名网https://dn2022rcz.ibaoming.net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笔试。

三、政策加分现场审核

1、审核时间:2023年41日14:00-17:00

2、审核地点:东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楼(东宁镇建国路85号)

3、审核条件和要求:考生均须一次性提供提供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1、第二代居民有效身份证;2、报名网站下载打印《东宁市2022年度“黑龙江人才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和《东宁市2022年度“黑龙江人才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策加分审核表》(附件3);3、“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生提供《黑龙江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合同书》(第一个服务期满后续聘的报考人员,需同时携带首个聘期合同和续聘合同)及所在县(市)区委组织部开具的服务期满、期满考核等次证明;4、“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生提供服务期满证书;5、“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生提供《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鉴定表》及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6、“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生提供《黑龙江省服务期满特岗教师考核聘任登记表》及服务所在县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证明;7、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高校毕业生报考事业单位资格认定表》(附件4,《劳动合同》及考核合格证明;8、退役大学生提供入伍通知书及退伍证;9、疫情防控一线的编外医务人员提供《疫情防控一线编外医务人员报考事业单位资格认定表》(附件5劳动合同》及考核合格证明等申请加分相关材料进行现场审核确认,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加分政策,逾期未进行现场审核者,视同自动放弃享受加分政策

四、疫情防控要求

笔试期间,考生进出考点、考场及政策性加分审核现场时,须全程佩戴口罩(自备),注意保持安全距离,服从工作人员管理

五、特别提示 

考生应严格遵守《考场规则》及各项考试规定,如发现违纪行为,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咨询电话:0453-3632096或400-1629400转1072。

 

 

东宁市2022年度“黑龙江人才周”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3317



来源:东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撰稿人:王淞
一审:闫凌云
二审:张玉
三审: 丁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