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宁市政府2018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东宁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所辖各镇人民政府和市政府各直属单位的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四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8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东宁政府门户网站(www.dongning.gov.cn)下载。
一、概述
2018年,我市认真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黑政办发〔2018〕35号)和《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牡政办发〔2018〕34号)要求,加强主动公开,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基层政务公开、行政权力运行公开,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推进决策和监管信息公开情况。对涉及群众切实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重要政策措施、重大建设项目等重大行政决策,除依法保密的外,均向社会分专题专栏集中公布。公共服务事项目录、项目服务指南等均在市政府网站上公布。对重大事项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议事决策。在狠抓内部制约机制的同时,抓好外部监督制约机制的完善,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一是强化督查制度。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年终目标考核综合进行检查、考评。严把公开内容和项目关,既防止该公开的不公开,又防止不该公开的乱公开。采取多种形式,强化监督检查工作,实行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集中专项检查与抽查相结合。二是推行定期通报制度。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不定期地在一定范围内,通报近期本部门的重要工作、重大事项、重大决策,努力做到政府和公共资源配置等重大事项都公开进行,规范运作。
(二)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信息公开情况。改版政务公开网站,开设重大项目专栏,重点推进重大项目建设信息公开。推进重点公共利益和民生领域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等项目信息的公开,重点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市人民医院急诊急救中心、中医院、职教中心现代农艺培训中心、老黑山中学食宿楼、朝鲜族学校、东宁一中(河北新区)教学楼等项目信息。公开优化发展环境、放开准入领域、公平参与公共资源项目竞争,培育和扶持小微企业发展壮大,促进全市小微企业加快发展。推进公路建设规划、方案、招投标、资金使用、施工、审计等全过程信息公开,做好丹阿公路吉黑省界(珲春)至东宁段改扩建工程、绥阳高铁站前道路等项目的信息公开工作。
(三)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情况。开设公共资源配置专栏,重点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围绕住房保障、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矿业权出让、政府采购、国有产权交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等领域信息,编制我市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目录标准,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实时进行动态调整。不断完善人民办事服务中心建设,截至目前,已进驻单位48家,其中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单位39家,中介服务机构9家,工作人员185人,进驻行政审批事项275项,公共服务事项163项。投入运行以来,平均每天接待近400余人。中心由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城乡产权流转交易中心三部分组成,以公开、透明、便洁、高效为原则,为群众办理各类事项。为大项目建设开辟绿色通道,实行重大项目审批联席会议制度。通过电子显示屏、办事中心网站,向群众进行公开,大大增加了行政审批工作的透明度。
(四)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信息公开情况。围绕社会及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公开,市人社局在招录事业单位人员工作中,实行全过程公开,自始至终接受社会监督;市发改局在制定关于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等指导价、政府定价时,明确群众参与决策的具体事项,引导群众有序参与,并在东宁政府门户网站和东宁市电视台提前30日公布听证方案,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市民政局将救灾资金发放、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发放、领取人员名单等内容及时公开;全市各单位在工程招投标中,都能及时发布招标广告、开招标大会,通过现场评标,现场公开竞标的形式,对应进行招投标的工程全部进行了招投标。
(五)推进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情况。加大了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力度,编制了《关于东宁市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和《2018年东宁市“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在东宁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布,并组织全市各部门把部门预决算及有关情况说明在网站进行公布,公开率达到100%。进一步规范采购程序,出台了《东宁市2018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资金限额标准》、《东宁市2018年度政府分散采购资金限额标准》,绘制了限额标准和政府采购工作流程图,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公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有关要求,严格执行会议费、因公出国(境)经费、差旅费、接待费等管理办法,压缩一般性支出规模,把有限资金用在“刀刃”上,保障重点支出,切实改善民生。
(六)开展政策解读情况。各单位在政策解读时,都能围绕国家、省市文件、政府工作报告等依据,重点解读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口径,以及注意事项、关键词诠释、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进行多种形式解读。一是在政府网站进行解读。二是在微博、微信平台开展政策解读。三是开展面对面解读。针对规范性文件、新出台的政策法规等,在政府网站开设解读专栏,及时进行解读。及时公开国家产业、就业、医疗、救助等相关政策,并对百姓关注的问题进行详细解读。截至目前,共开展政策解读50余件。
(七)加强舆情回应情况。建立了政务舆情回应制度和回应机制,扩大舆情收集范围,及时了解各方关切,有针对性地做好回应工作。对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各单位及时研判处置,并借助媒体、网站等渠道发布准确权威信息。对于涉及群众切实利益的政策方针,侧重“热点”“难点”问题解说,通过记者问答、图文解说、案例分析等多形式诠释政策法规,让人民群众一眼看懂、看透。加强对“市长信箱”和“市长热线”跟踪回复,畅通信访渠道,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今年来共办理“市长信箱”22件均获满意、“市长热线”交办件239件,均及时进行了答复和处理。另外,城管、征收、水务、畜牧等也设立了热线电话,对百姓出的问题建议及时进行答复处理。
(八)加强组织领导和考核监督情况。为保证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运行,从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目标责任等方面入手,着力构建强有力的政务公开工作推进体系。一是强化考核制度。进一步理顺了政务公开工作的管理体制,切实落实了行政首长负责制,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体系(分值4分)。二是加强政务公开监督。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中选聘一些代表作为政务公开的评议监督员,定期对全市政务公开情况进行评议。三是搞好政务公开检查。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不走过场,不走形式,市政务公开办经常采取明察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全市各镇和各市直部门,对政务、村务、医务和校务公开工作进行检查指导,有效地促进了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四是成立了由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办主任为副组长,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人社局、市卫计局、市编委办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负责政务公开组织、协调等工作。
(九)推进制度机制建设情况。我市先后以政府文件、政府办文件下发通知,对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安排部署。重点部门落实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务公开考核、政务公开监督检查、健全舆情收集和回应、主动发布、专家解读等制度。各镇、各单位在显要位置设立了公开栏,把领导的分工、单位职能等方面内容图示化,便于群众观看,便于群众监督,有效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另外,我市我全面推行了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和首问负责制等制度,不断提高政务公开服务质量。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通过网站、报纸、电视、宣传栏等各种媒介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2156条,其中:通过政府网站公开9625条,通过政务微信公开1580条,通过其他方式公开951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在政府门户网站上新增了在线依申请公开功能,极大地方便了群众申请公开政府信息。2018年度,受理依申请公开9件,其中:当面申请3件,信函形式申请6件,全部按时给予答复,答复满意率100%。
(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出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度,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行政诉讼案1件,本案正在受理中,无行政复议案件。
(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情况
2018年,政协委员共提出提案47件和社情民意21件,其中重点提案1件。市政府对此非常重视,以对委员和全市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做了大量积极有效的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谋划解决办法,确保了所有提案全部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完毕。截至目前,对委员所反映的问题,已得到解决或者基本解决的54件(A类),占办理总数的79%。正在逐步解决的10件(B类),占办理总数的15%。纳入规划逐步解决的4件(C类),占办理总数的6%。因受政策、法规、管理权限等因素制约,现阶段不能解决、不好解决的0件(D类)。
2018年,市政府共接到人大转交的当年建议133件。市政府高度重视人大建议承办工作,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分管领导带领全市43个承办部门推进落实,确保了所有建议全部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完毕,答复率100%,其中A类建议82件占总数的62%;B类建议27件占总数的20%;C类16件占总数的12%;D类8件占总数的6%。另外,市政府对其中的24件重点建议实施了“一把手”负责制,部门主要领导亲自上阵研究工作、督促落实。24件重点建议中有18件办结或完成了当年工作任务,剩余6件正在积极推进,办理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
(五)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2018年度,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没有发生相关收费和减免情况。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牡丹江市公开办的悉心指导下,我市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工作中存在的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个别部门对政务公开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信息公开不及时。二是监督机制不健全、监督力度不够。被动接受上级检查的多,自觉进行自查和抽查的少。三是受人员制约,市公开办督促检查和宣传培训等工作还不到位,也直接影响到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为更好地做好政务公开工作,2019年我们将按照国家和省市的要求,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水平,在围绕依法行政、作风建设、政府改革、清正廉洁工作中抓好落实。
(一)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 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国家《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和省市有关文件的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各单位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充分认识推行政务公开的重要意义,采用多种途径、多种方式广泛宣传,使广大群众知晓政务公开的内容,获取政务信息的方式,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为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进一步落实工作要求。 一是加快工作进度。督促政务信息没有上网的单位尽快完成信息录入、发布工作。二是规范公开内容。要求各单位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对新产生的各类政府信息,必须在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要遵循“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未经单位领导审查的信息,不得擅自公开和发布。三是规范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督促各单位认真做好申请公开政务信息的受理工作。根据统一的政务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格式文本,规范程序,妥善办理,充分满足群众的知情权。四是突出重点,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要求市直涉及重点领域的单位针对群众关注度高的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土地征收和出让、房屋征收和住房保障、环境保护、价格收费、安全生产、市场监管、工程招标、政府采购、教育信息、医疗卫生、就业和社会保障等政府信息要按质按量及时公开。
(三)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 狠抓政务公开领导责任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定各镇、各部门的行政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政务公开负总责。各单位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健全政务公开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明确工作目标,落实专人负责,形成合力抓落实。确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
(四)进一步加强工作督查。 市政务公开办将对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开展督查,找准问题和责任单位,及时交待任务,重点问题督查督办,掌握工作进度,争取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更好的成绩。根据省市要求,坚持政务公开督办检查制度,定期对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坚持每季度通报一次。加强考评工作,严格考评办法,提高政务公开在市委年终目标考核分值,把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纳入市政风行风评议和效能建设考核范围,着力构建多元化评价机制并将考核结果纳入依法行政考核范畴。
(五)进一步抓好载体建设。一是加强政府网站建设。改版政府网站,设立缺少的栏目,完善领导信箱和网上调查等栏目,畅通社情民意反馈渠道,增进政民交流互动。切实增强政务公开主动性,及时准确发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政府信息。二是拓宽公开方式。注重有效发挥市广播电视台、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的作用,加强信息发布平台建设,为政务公开信息化提供技术支撑。继续加强政务公开栏、办事指南等传统信息公开方式,在人民办事服务中心、各镇为民服务中心设置查阅点,配备专用上网查询设备,设置指示牌和使用方法提示,方便公众查询。三是完善政府新闻发布体系。进一步完善新闻发布会制度,及时发布公众关注度高、公益性强、涉及面广的重要政策和重大事项等相关信息。建立健全突发事件新闻报告机制,积极稳妥做好突发、公共案件和群体性事件相关信息的主动公开和舆情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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