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治、安全工作职责

日期:2016-12-07  发布人:  作者:  来源: 浏览量:4399
     

 一、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认真执行“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
 二、宣传和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充分、合理的利用各种资源、能源,控制和消除污染,利用广播、宣传栏等对镇内村民进行环保教育,不断提高全民环保意识。
 三、对本辖区内环境污染事件早发现、早处理,及时报送环保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