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宁县2015年第一批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家庭名单公告
根据《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建设部令162号)、《黑龙江省廉租住房保障办法》(黑建住保[2008]2号)、《牡丹江市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廉租住房保障实施办法》牡政发[2008]8号、《东宁县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以下家庭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具有廉租住房实物配租保障资格,现将2015年第一批廉租户名单予以公告。
尹淑华 |
赵刚 |
聂胜国 |
张爽 |
高秀英 |
赵艳 |
付秀兰 |
田爱增 |
隋兴杰 |
徐江彦 |
孙德强 |
寇铭琪 |
修利 |
修玲 |
车明石 |
迟明臣 |
公方芹 |
邵成 |
邵坤 |
邢淑芬 |
徐茂林 |
刘国祥 |
刘滨 |
金汉财 |
郑福柱 |
宋孝全 |
柴玉霞 |
李乐才 |
南洪玉 |
高兰英 |
栾秀芝 |
蒋文英 |
张冬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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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