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部门主要职责

日期:2020-04-06  发布人:  作者:  来源: 浏览量:4706

一、就业服务中心内设机构及职能

东宁市就业服务中心,原为东宁县劳动服务公司,更名于2003年4月10日,根据东编发【2003】3号文件批准,机构设置为正科级单位,现办公地点中华南路4号。主要职能包括:负责全市再就业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指导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劳动力市场建设和管理,制定劳动力市场发展规划;负责做好下岗失业人员自主创业申请小额贷款工作;负责审核发放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工作;负责全市失业人员的职业介绍工作;负责审核发放《就业失业证》;负责组织劳务输出,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及农村富余劳动力等资源向省外乃至国外转移,开展劳务派遣;负责组织实施职业技能培训、再就业培训及其它培训。

    、劳动保障监察局内设机构及职能

    东宁市劳动保障监察局成立于2007年1月5日,其前身为劳动监察大队,于2003年5月10日正式组建,是东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属副科级事业单位,主要承担着宣传并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以及依法收缴和发放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保障企业和员工的合法权益,同时行使检查和监督职能,对于违法行为分别给予询问通知、整改、罚款、查封扣押,并会同审批机关吊销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的处罚;对触犯其它行政法规的,建议有关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罚;对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内设机构及职能

    东宁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成立于2005年,下设办事机构东宁市劳动仲裁院,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副科级建制。内设三个庭,立案庭、劳动关系庭、社会保险福利庭。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处理我市企业与职工之间以及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在劳动合同关系等方面发生的劳动争议;负责我市劳动争议仲裁业务的监督、指导及劳动争议案件的预防;承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信访有关事宜。

    、机关事业保险管理局内设机构及职能

    东宁市机关事业社会保险管理局,内设机构四个职能科室,分别为征缴管理科、拨付管理科、综合审计科、财务科。主要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制定的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的方针、政策和规定;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金及流动人员养老金的收缴、保值增值和拨付等管理工作;负责对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管理人员培训工作;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登记管理工作;负责驻军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管理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失业保险管理办公室内设机构及职能

    失业保险管理办公室负责全市个参保单位的失业保险基金收缴和发放工作,下设三个科室。财务股,负责基金审核工作;业务股,负责基金收缴发放工作;培训股,负责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技能培训。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办公室内设机构及职能

    东宁市农村养老保险办公室2011年成立,2012年7月正式更名为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局,下设基金财务股、养老保险业务股(征缴、发放)、办公室等三个部门。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局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社会保险的有关方针政策和规定,组织制订并实施具体工作方案。负责全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参保、审核、发放、年度审验工作;办理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关系(包括建立、中断、转移、接续和终止及查询);核定参保人数、缴费基数、比例和数额、制订征缴计划。负责全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数据信息的统计、整理、汇总、分析和管理;负责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和安全运营。负责审核并足额支付参保人员应享受的养老保险待遇。负责对城乡居民退休人员实施基础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的管理、监督。负责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