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会计监督检查的公示

日期:2020-09-15  发布人:  作者:  来源: 浏览量:4046


 

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会计评估监督的管理性和建设性作用,促进提升会计信息质量,按照《财政部关于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开展2020年会计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财监〔202012号)和《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会计评估监督检查的通知》(黑财监〔2020〕9号)文件要求,东宁市财政局将于2020915日到1010日,对有关单位进行会计监督检查。现公示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89151010日,相关单位被检查的具体日期以检查通知书为准。

二、被检查单位

东宁市棚户区改造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东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三、检查内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财政检查工作办法》等相关规定,重点检查2019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情况,必要时可追溯到以前相关年度或延伸检查相关单位。

1、政府投融资平台。重点关注内部控制、资产质量和债务风险等情况,揭示风险隐患,有效防范系统性和区域性风险。

2、行政事业单位。重点检查单位会计核算是否真实合法,信息披露是否充分完整,是否存在会计造假行为,是否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制度等。

四、公示时间及联系方式

公示日期:916日至930日。公示期间,欢迎知情者以“署名信”、实名电话或面谈的方式向检查组反映有关问题,提供检查线索,同时欢迎对检查人员的检查执法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

地址:东宁市财政局415监督绩效法规室 

电话:5821901 (来电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30-430

联系人:张先生、王女士

 

 

                 东宁市财政局        

                20209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