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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类: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交通运输局
- 发文日期:2018-03-15
- 名称:东政办规〔2018〕1号-关于印发东宁市道路交通安全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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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东宁市道路交通安全大整治指导思想是什么?
答: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政法委书记甘荣坤同志提出的“要认清面临形势,切实增强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为指导。结合我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实际,以“压事故,保畅通,促稳定”为中心,着力解决当前交通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坚决遏制道路交通事故高发势头,确保不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为全市人民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是什么?
通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整治工作,进一步落实政府安全监管责任和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道路运输法律、法规,健全落实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排查整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交通违法行为,使道路交通源头管理进一步加强,驾驶人安全责任意识得到明显提高,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明显下降,道路交通秩序明显好转,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力争不发生较大、有影响的道路交通事故。
三、工作分几步实施?
此次道路交通安全大整治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已完成)
召开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大整治动员大会,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有关单位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相应组织领导机构,层层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印发宣传制品、编发手机短信等多种形式,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为大整治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排查整治阶段(2月初至3月20日)
有关部门要对照工作目标要求,结合实际逐项摸底排查,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建立工作台账,逐一制定落实整治方案。针对排查出的问题,确定整治重点,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制定整治措施,明确整治时限,集中力量,全面开展整治工作。
(三)巩固提高阶段(3月20 日至3月31日)
梳理大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巩固整治成果,总结成功经验,为2018年全年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奠定基础。
四、工作措施有哪些?
(一)强化源头隐患排查整治
迅速对运输企业和“两客一危”车辆开展一次全面彻底的安全大检查。要对道路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客货运车辆驾驶人的安全教育培训和建立健全车辆定期维修和检测制度情况进行检查;要对企业驾驶人的录用情况进行检查;要对“两客一危一货”运输车辆状态进行检查,开展“清零”行动,彻底消除重点车辆存在的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交通违法未处理问题;对违规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对情节严重的,要坚决取消其运营资质。旅游部门要进一步规范旅游包车管理,严格执行安全检查制度,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严格执行客运驾驶人停车休息等相关规定。
(二)严厉开展交通秩序整治
加强重点违法行为惩处力度,大整治期间,对“两客一危”车辆超速行驶、无证驾驶、疲劳驾驶、违法改装、酒驾、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违规运行等严重违法行为,依法从重处罚。公安交管部门、交通运输部门要深化建设信息共享平台,加大对“两客一危”、货运车辆、校车等重点车辆的处罚力度,对上述车辆驾驶人进行重点排查加强管理。
(三)建立健全协调联动机制
针对道路交通隐患特别是近期我市交通事故暴露的管理问题,要建立交通、公安、安监多部门联动查处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完善工作流程,依法处罚。
运管、交警、城管等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深化开展联合执法、联合管控措施,及时发现冬季易积雪、结冰道路,及时清雪、清冰,及时发布道路封闭信息,以及发生拥堵、事故和恶劣天气时的联合应对措施。
(四)加强宣传警示教育
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开展以“抵制交通违法行为、倡导安全文明出行”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教育和引导群众告别交通陋习,养成良好的道路交通行为习惯,营造全社会关注交通安全、全民参与文明交通的良好文化氛围。公开曝光严重违法行为、典型交通事故案例、事故责任追究情况,以及严重违法的重点车辆驾驶人、主体责任不落实的运输企业和终身禁驾名单,强化警示震慑作用。
相关链接:东政办规〔2018〕1号-关于印发东宁市道路交通安全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