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宁市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21229日在东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上)

 

东宁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市人大三届三次会议审议。

一、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预算收支预计完成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计完成情况。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27,197万元,同比下降9.9%;全市预算收入加转移支付收入等,收入总额预计完成375,540万元。全市支出加上解支出等,支出总额预计完成256,490万元。收支相抵,预计结转下年102,254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预计完成情况。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预计完成6,895万元,同比增长21.6%,加上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收入等,收入总额预计完成43,898万元。支出预计完成26,020万元,同比下降13.1%,加上调出资金等,支出总额预计完成26,020万元。收支相抵,预计结转下年17,878万元。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完成情况。全市社保基金收入预计完成32,892万元,占年初预算的60.8%。支出预计完成27,724万元,占年初预算的57.6%,预计当年结余5,168万元。

(二)2022年财政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1.狠抓财政收入,着力增强保障能力。加强协调配合。与税务部门建立信息相互沟通、数据相互交流、情况相互通报工作机制,定期分析增、减收因素,随时掌握税收入库动态,及时协调征管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各项税收“颗粒归仓”。努力争取资金。紧抓上级财政部门增加特殊转移支付、疫情防控资金等政策机遇,积极会同相关部门主动与上级部门对接,切实提高资金争取成功率,争取到位财力及专项补助资金30.3亿元,同比增长13%,有效缓解了我市“三保”及重点民生项目支出压力。严把预算支出。牢固树立“过紧日子、苦日子”思想,大幅压减非刚性、非重点支出,全面压缩一般性支出,坚决取消不必要支出,降低行政运行成本。2022年对全市非刚性重点项目支出压减15%,公用经费压减25%,办公住房维修压减20%,会议、培训、差旅、因公出国及公务接待压减10% 积极争取政策。均衡性转移支付政策取得重大突破。

2.优化支出结构,着力改善民生。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切实兜准、兜牢全市民生保障底线,把更多的资金用在民生保障方面。持续提升职工工资性收入。克服困难,全面落实提高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待遇,工资性支出8.3亿,同比增长17%,兑现机关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政策,调整工资、绩效、乡补等增支1.2亿。切实加大三农投入力度。创新支农方式,促进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投入7,638万元,主要用于老黑山镇黑瞎子沟村光伏产业项目、道河镇道河村菌包厂项目、三岔口镇五大队排水沟项目以及支持欠发达革命老区乡村振兴项目等,村集体获益;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3,388万元,补贴面积59.42万亩,惠及农民29,003户;发放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1,779万元,补贴面积84.07万亩,惠及农民28,468户;发放农机具购置补贴985万元,惠及农民686户;拨付林业改革发展资金1,255万元,用于解决林场570人基本工资;拨付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项目资金2,829万元,改造旱地5.55万亩;拨付水利资金1,651万元,主要用于中小河流域治理(佛爷沟治理二期)项目、黑土区侵蚀沟治理项目、水土流失项目等;拨付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416万元,主要用于道河镇小地营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绥阳镇细鳞河村边沟项目、三岔口朝鲜族南山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等;发放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直补资金109万元,补贴1,806人。 逐步增加社会保障投入。聚焦做好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工作,织牢民生保障网。2022年社会保障事业整体提标增支0.7亿,同比增长7.6%。为2,469人发放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491万元;拨付596万元,保障370名公益性岗位人员补贴发放;拨付1,089万元,发放义务兵优待金、复员军人一次性经济补偿、在乡老复员军人补贴、死亡抚恤、伤残补助、抚恤安置等;拨付4,224万元,发放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及残疾人两项补贴等,1万余名城乡困难群众及残疾人受益;拨付养老机构床位补贴89.21万元,惠及全市25家养老机构。全力保障医疗卫生事业投入。聚焦聚力提高全市人民健康水平,加大医疗卫生事业投入力度。全面加强疫情常态化管控,投入10,196万元,用于全民核酸检测、防疫人员补助、购置防疫物资及设备等;拨付9,570万元,用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惠及城乡群众10.9万人;投入1,720万元,保障国家十二类四十五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及各项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工作顺利开展;投入707万元,用于发放计划生育奖扶、特扶及独生子女补助等。继续加大教育文化投入。全面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投入1617万元,用于教育二园、教育三园、第五小学基础设施建设及教学设备采购,有效改善了教学质量;为确保考试安全,维护教育公平,投入325万元,用于普通高中标准化考场建设;投入280万元,用于六乡镇学校水冲厕所及基础设施改造、校舍修缮等,有效改善了办学条件;投入883万元,用于义务教育营养餐配送,1.3万名学生受益;发放各类教育资助资金43万元,820余名学生和学龄前儿童受益;投入513万元,用于博物馆免费开放、文物保护、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等文化事业推进。稳步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城乡群众生产、生活设施,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投入22,127万元,用于棚户区改造、城镇老旧管网改造、城镇道路建设及农村危房改造;投入34,504万元,用于国省干线公路、农村公路建设;投入20,420万元,用于互贸区综合体、跨境合作区核心区、农村产业示范园等园区建设;投入7,348万元,用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定点收治医院服务救治能力提升改造项目、服务能力提升及口岸疫情防控能力提升,应对疫情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投入10,370万元,用于老旧校舍升级改造建设项目;投入6,361万元,用于体育公园建设、体育场地建设改造及智慧广电工程建设,全民健身项目得到大力发展;投入1,159万元,用于森林火灾、小绥芬河治理,有效应对突发灾害。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立足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提高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能力和水平。投入9,973万元,用于三岔口镇、绥阳镇、河北新区生活垃圾转运工程,绥阳镇柞木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三岔口镇幸福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

3.推进财政改革,着力提升理财水平。以财政一体化改革为契机,以推进财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着力提高财政管理水平,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深入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全面铺开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全市152家预算单位全部使用一体化系统编制2022年度预算,提高了财务人员工作效率和准确率,提升了预算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和自动化水平;同步实现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强化支出动态监控,通过公务卡报销金额1,008万元,同比增长95%继续推行“阳光财政”。在政府门户网按时公开政府、全市161家预算单位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公开率100%强化国有资产监管,积极盘活闲置资产。开展全市行政事业国有资产清查,全面理清国有资产家底,对各预算单位存在问题下达整改通知书进行整改,与自然资源局、住建局等多部门协作为403项历史遗留未办理产权的国有固定资产办理产权证,严格审核15家单位50项国有资产出租收入全部缴入非税账户,积极解决口岸中心资产无法入账等多项历史遗留问题,支持31家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复工复产减免国有资产租金32.9万元,全力盘活闲置资产成功处置原社保大厅资产切实缓解财政增收难题。

4.加强财政监管,着力保障财政资金安全。严格财政投资评审。坚持全面评审、互动评审和阳光评审的理念,逐步完善投资评审机制,共完成西山公园、老旧楼小区改造等169个项目预(结)算评审,核减资金0.39亿元,审减率7.9%规范政府集中采购。建立有效工作机制,推进依法采购,确保政府集中采购工作规范、有序、高效运行,实施“互联网+政府采购”改革,实现小额零星政府采购全流程“一网通办”,办理采购项目1,421笔,采购额2.4亿加强政府债务监管,从严控制新增债务,债务率从2021年的178%下降至142%,同比下降36.5%

过去的一年,面对经济形势下行及新冠疫情叠加双重不利因素影响,我们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经受住了严峻的考验和挑战,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财政收入持续下滑,地方可用财力尤为紧张。二是财政收支矛盾愈加突出,资金调度更加困难。三是到期债务日益增多,偿还压力越来越大。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听取各方面意见,采取有效措施逐步予以解决。

二、2023年财政预算安排

2023年是落实市委三次党代会精神开局之年,是深入实施“十四五”规划、加快建设现代化新东宁的关键之年,科学编制好2023年财政预算对做好财政各项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023年,中央、省继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和落实支持东北振兴系列政策措施,为财政收支提供了较多有利条件,同时,常态化疫情防控及“六稳”、“六保”等刚性支出较大,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削减财力等因素也致使财政面临较大的困难挑战。为此,财政部门将应对挑战与机遇并存的形势,加大聚财力度,科学调度资金,统筹资源配置,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2023年预算安排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市委三届二次全会精神,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积极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努力夯实财源基础,优化支出结构,加快支出进度,增强财力保障能力,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

围绕上述指导思想,把握三项原则:一是坚持积极稳妥、实事求是。全面落实减税降费和各项政策措施,确保预算安排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二是坚持统筹兼顾、有保有压。加强财政资金统筹使用管理,加强政府债务管理,优化支出结构,保障重点支出,全力支持产业发展和项目建设。三是坚持厉行节约、严格管控。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的各项规定,强化预算约束,依法理财,量入为出,严控一般性支出。

(二)2023年全市预算草案

1.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收入31,277万元,增长15%,全市收入总额278,555万元(含结算补助、专项预告知等)。全市支出总额278,555万元(含上解支出)。预算安排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收入7,452万元。安排支出7,452万元。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收入33,795万元,其中养老保险33,795万元。安排支出30,766万元,其中养老保险30,766万元。本年收支结余3,029万元,滚存结余17,011万元。

(三)市专项安排支持重点

1.推进产业转型升级。一是支持创新驱动,安排科技、人才等专项资金,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放大效应,培育创新平台,打造创新高地,构筑高质量发展新优势。二是支持做强工业,落实产业发展资金,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壮大,扶持骨干企业做强。三是支持做精农业,安排农发专项资金,争取省高标准农田等政策资金,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提高产出效益,促进农民增收。及时足额兑现粮食生产者补贴等政策,巩固粮食“压舱石”地位。

2.推进文旅融合发展。一是支持培育文化产业,安排文化产业专项资金。二是支持优化旅游布局,落实旅游发展资金,吸引社会资本投入。三是支持丰富旅游业态,争取专项债券,引进战略投资,支持开发数字化、体验式、互动性旅游产品。

3.推进城乡协调发展。一是支持提升城市能级,安排专项资金,统筹债券资金,加快推进市区道路建设、美化亮化、老旧小区及供热管网改造,提升城市品位。二是支持生态文明建设,落实污染防治和自然资源保护修复专项资金。三是支持推进乡村振兴,加大乡(镇)投入力度,夯实产业基础、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加速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四是强化乡镇财政管理,快解决乡镇财政人员不足、作用发挥不好等问题,着力提升乡镇财政管理水平。

4.推进民生事业发展。一是支持促进充分就业,落实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等政策,加大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帮扶力度。二是支持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安排特殊政策类群众生活救助、城乡困难群体两节救助资金,兜牢基本民生底线;支持构建医养结合的公共服务体系和老年人、残疾人、孤儿等关爱服务体系,扩大优质服务资源供给。三是支持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保障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落实学前教育及普通高中、中职学校资助政策,推进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造。

5.推进社会和谐稳定。一是支持慎终如始抓好疫情防控安排常态化疫情防控专项资金,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二是支持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加强预警监测,开展隐性债务排查,制定降低债务率工作计划,坚决遏制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底线。三是支持提升社会治理水平,安排信访维稳等专项资金,争取省政法专项资金,支持完善信访矛盾多元化解机制,支持公安大数据智能化建设和应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东宁。

三、2023年预算执行重点工作

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坚持财为政出、政为民本,树牢抓好财政保障是最高职责理念,狠抓预算执行落实,严控财政运行风险,确保圆满完成年度预算任务。

(一)提升依法理财水平

深入贯彻《预算法》等法律法规,自觉接受市人大代表监督。依法依规组织财政收入,严格落实落细减税降费、增值税留抵退税等一系列惠民利企政策,严禁收取过头税费和虚收空转,促进财政收入稳步增长。加大政策跟踪力度,在均衡性转移支付政策取得重大突破的前提下,积极推进扩大政策支持范围,向三保及重点民生项目以外延伸。严格预算支出清单管控,大力压减非重点、非急需支出,优先保障“三保”支出。集成财税政策工具,加强财政资源统筹,提高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保障能力。

(二)严格预算执行力度

细化预算编制,将年初预算落实到具体单位和项目上,提高年初预算编报到位率。对未落实具体项目和单位的年初待分配预算,收回用于急需项目,对确定不能执行的项目,及时调整预算,尽快形成实际支出。严禁无预算超预算拨款,严禁向非预算单位拨款,大额支出履行政府“三重一大”审批程序。

(三)加强预算绩效管理

深入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行动,注重结果导向,硬化责任约束,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全方位预算绩效管理格局,全面推进政府预算、部门和单位预算、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提高收入质量和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建立全链条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绩效目标设置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运行监控实施事中监管,事后评价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深化预算管理改革

全面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规范统一预算管理流程、要素和规则,继续拓展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成果,逐步将资产、债务、政府采购等系统融入预算管理主体流程,打造“数字财政”,提升大数据治理水平。完善预算资金、直达资金管理机制,优化分配流程,加大监督力度,强化数据共享,提升管理效能。

(五)加大资金争取成效。全面梳理、主动对接,争取上级对我市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县级基本财力奖补、边境地区转移支付及特殊事项(虎豹园区、口岸防疫)政策支持。

(六)防范财政运行风险。坚决遏制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妥善化解隐性债务存量,牢牢守住政府债务系统性风险底线。解放思想、拓宽思路,尝试通过申请再融资债券,着力破解到期债券偿还难问题。

各位代表,依法理财,服务民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依法监督下,守正创新,勇毅前行,确保圆满完成全年财政预算任务,为建设共同富裕的现代化新东宁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

 2023年东宁市财政乡村振兴资金情况.docx
2023年东宁市地方政府债券还本付息预计情况表.xlsx
2023年东宁市政府预算表.xls
2023年三公经费说明.docx
2023债务说明公开.doc
附件1--预算公开附件.xlsx
关于2023年东宁市转移支付预算情况的说明.doc

2023公开用部门整体绩效及重大项目评估报告与绩效表.rar

源:东宁市财政局

撰稿:孙宏

校对:杨洋

一审:杨洋

二审:孙宏阳

三审:赵东升